你还会犯罪吗
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初一(8)班 史暄
“十天后执行死刑!”随着法官的一声令下,陈伟只剩下了十天生命。他难过,他后悔,他流泪。可是,已经太晚了……
2010年1月7日,陈伟戴着帽子和口罩装着取钱进入自助银行,对一个正在取钱的女子说:“大姐,没钱了,借点钱用。”刚说了“大姐”,女子就有警觉,于是他开始抢包。顿时,女子反抗,他慌乱中捅了女子三刀,随后夺走了包,离开了现场。女子顽强地跑出银行求救,一路洒下血迹。最终仍因失血过多,抢救无效而身亡。
另一边,陈伟跑到附近一小区,拿走包里的2020元。然后,在市中心买了棉衣,郊区买了裤子,外地过了一夜,打算带着女友逃跑。可是,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他被警方逮捕。
一个月后,法院审判。庭审中,他三次掉头找父母,但又觉得没脸见他们。记者问他原因,他说:“他们养了我这么大,我却犯了这样的罪,我真的是没有脸见他们。我想想,真的对不起他们。”唉,现在后悔有什么用呢?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!他说,“如果判了死刑,也没有什么怨言。我唯一能够做的,就是将遗体捐赠给社会,以赎我罪。”他认为自己罪有应得。
其实,如果他面对受害人的惨叫后悔了,如果停止了自己的暴行,如果面对倒在血泊中的受害人良心发现了,如果他想办法救人,如果他不去逃跑而去自首,他本可免一死。但他一意孤行,自古“借债还钱,杀人偿命”,结果只能葬送了两条鲜活的生命,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。我想,他会十分珍惜这仅剩的十天生命。
听完陈伟的犯罪经过及其罪有应得的下场,我多么想问一问在服刑的犯人,你还会犯罪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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