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爱《鲁滨逊漂流记》这本书
扬育实 六(2)班 方卓乙
一连几天下雨,真是无聊极了,我随手拿起一本《鲁滨逊漂流记》看了起来。
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着:七(2)钱莹,也就是我堂姐七年级时买的书。这本书是堂姐在六一儿童节送给我的。
这本书讲的是一名叫鲁滨逊的人在一座荒岛上生存的故事。鲁滨逊在坐船出海时突遇大风暴,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焦,船上所有的人都死了,只要鲁滨逊侥幸活了下来。从此,他开始了长达28年的荒岛生活。
鲁滨逊来到荒岛上的前几天,便在一个山洞里搭了一个帐篷,并用木头做了一个筏子,运来船上的物资,靠这些存活。体现了他在困难中想方设法找食物的机智。
不久,他的粮食不多了。他中了一些小麦,并学会了制作面包。他捕捉并驯养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,还用山羊的奶做出了非常美味的奶酪。他种植了葡萄并把它们晒成葡萄干吃。由于一个人太孤寂,他养了一只鹦鹉作伴。体现了他想要更上一层楼的进取精神。
若干年后,鲁滨逊凭着他的勇敢救下了一个俘虏。那天是星期五,他就把这个俘虏起名叫星期五。从此,星期五成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。
又过了很多年,他和星期五凭着他们的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活了下来,终于离开了荒岛。
我很喜欢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:“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。” 事实上的确如此:一个具中有大无畏进取精神的人,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,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,一个英雄。
我要好好把这本书珍藏起来,等表妹长大了,就把这本书再送给她,让她也学会生存,学会坚强,学会鲁滨逊的这种大无畏的冒险进取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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